外銷大陸內外帳營業額不一致,有辦法一致嗎?

外銷大陸客戶內部做法是先以暫出出貨,內帳上不認列銷貨收入。待客戶領用之後會開立對帳單給我們,這時才會認列銷貨收入。但是對於外帳只要外銷有出口報單+INVOICE就會認列銷貨收入。這樣每月的營業額內外帳就會不同。外帳是一定依照國稅局出口就要認列營業額,這樣的話內帳部分要與外帳一樣的話是只能調整嗎?每月調整一次還是每期申報營業稅時調整一次!這部分帳務該怎麼處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