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:
借名當「股份有限」公司的股東,有什麼風險———有股票(權)記在我名下的話,未上市
不需要出錢,但現金會存入我帳戶再轉出去,已完成兩筆,金額約40、60萬,以後可能還會有更多金額。這樣對我以後的銀行調查或信用之類的,會不會有影響?這方面需要注意什麼。
反之,這會成為我的財力證明之一嗎?還是說弊大於利。
另沒有擔任董事或其它,持股佔比不明。但股東要承擔公司虧損經營不善的風險,就是指付出去的錢沒了?但如上敘述錢不是我出的;還是甚至我會有更多責任,我反而會有負債的問題?
會收到股東開會通知,不過因是掛名,會簽署委由他人參加;也有簽署合約,內容為對實際股東有利,我無法享有股東權益等,載明借名持股的事項。
不知道該不該繼續,有怎樣的風險(除了財務,還要面臨法律上的風險嗎)?有的話現已完成的借名是否該退出,請對方轉讓持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