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了解租金問題,租金35000,房東另簽一個契約2萬以下契約約定我需另繳稅,想請問我自己實際在節稅上應實報租金,或以房東2萬以下報並跟他請求若以2萬以下契約則無需再另給稅額,不知道哪種較滑算呢?
房東如果是為規避所得稅金對而簽立兩份金額不同內容的契約,要房客繳租金依照較高的金額的那一份,報稅時則用的是較低的那一份契約金額,這種以規避法律而簽定的契約嚴格說起來是無效的契約。
這種房東如果被稅捐機關發現低報租金收入逃漏稅捐時,會有罰責,承租人也可能因為共同簽署虛偽租約,協助房東逃漏稅而受刑事責任的處罰,得不償失。
建議依實際情形發生的那一個契約履約、申報。
參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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